集团所属各公司、各部门、各办事处:
2020年度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我国及周边国家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,导致公司所处外部及内部环境经济形势严峻,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巨大影响和冲击,为积极适应新形势,提高经营效益,强化公司管理,经集团研究决定,对集团组织机构及人事进行调整,决定如下:
一、 精简机构,部门合并,归口管理
1、 撤销集团贸易公司、工程公司,成立集团国际事业公司。
2、 撤销集团行政部、总经办,成立集团综合管理部。
3、 撤销集团服务公司。
4、 集团境外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归口国际事业公司统一管理。
5、 集团国内设立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归口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。
二、 整合人力资源,人事调整
1、 集团副总经理杜永红兼任国际事业公司总经理。
2、 集团副总经理薛有峰兼任综合管理部部长。
3、 弯小玲任集团驻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办事处主任。
4、 马立博、邱广军、佟永芳、张克俭分别任国际事业公司副总经理。
5、 段新兰、刘迪分别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。
6、 原集团工程公司所有人员统一划转至国际事业公司,同时彭新春、海山·对山汉、周广伟、田玉华、高翔、丁红、阿布都力提甫·阿布力米提、乌伦达拉、阿克江·朱马汗、孙晓晖、别克斯别克划转至国际事业公司。
7、 原集团行政部所有工作人员统一划转至集团综合管理部,同时熊俊、林红鸽、黄龙、欧丛勇、崔汉文、蒋勇、王海元划转至综合管理部。
三、 以上所涉及人员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。
四、 以上所涉及人员必须在2021年1月8日前完成工作交接、定岗到位。
各部门按照本“决定”要求,切实做好职能划转,人员定岗和工作交接等工作,以“精心操作、平稳过渡、井然有序、无缝对接”为原则,确保新的机构尽快有序运转,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。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